2023年开年的爆款剧《狂飙》大结局了,但相关的话题热度依旧不减。近日冲上热搜第一的话题就是剧中“钟阿四”的演员韩朴俊的吸毒过往史。韩朴俊,原名含笑,歌手,曾于2009年8月因吸毒被拘留12天,此后开始了长达三年的戒毒监管。
笔者也看了网上的热议,想借此机会剖析一下为何“钟阿四”吸毒后虽戒毒成功,却在十几年后仍会因此被大众抵触,甚至极有可能从此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,这是否合理?作为一名禁毒社工,笔者认为:一个普通人,即使曾经吸毒,但只要积极改正,戒断了毒瘾,就不该受到任何的歧视,更不应该在职场上受到任何吸毒史的影响。古语有之:人孰无过,过而改之善莫大焉。那为什么在当今社会,艺人一旦出现劣迹,就终生被禁,得到不同于普通人的惩罚?
笔者认为,原因在于:艺人不是普通人,他们是公众人物,经常出现在银幕上,他们的一举一动、所作所为会被大众、特别是未成年人当做榜样,容易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力。而涉毒是破坏社会法制的行为,突破了法律底线,是应该被“零容忍”的行为。“涉毒”与“艺人”本就是相悖的,不可同时存在。如果对一个“涉毒”艺人只是因为改邪归正了就网开一面,可以继续成为公众人物,上电视做名人;那么对于那些“牺牲”在禁毒战线上的缉毒民警公平吗?他们的生命可以重来吗?
如果涉毒艺人可以因自己的改正而“复出”,那牺牲民警也可以因此而“复活”吗?“复出”与“付出”可以划等号吗?对涉毒艺人的永不录用,是对牺牲民警们最起码的尊重。对改正的吸戒毒人员,是倡导不歧视,但绝不是毫无原则,禁止他们作为公众人物出现在大众视野里,也是对普通民众的保护和警示。
自强虹口北外滩社工点 郭剑卿